一、培训目的 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,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,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与进步。
二、培训原则
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,在考虑培训效益的情况下,实行统一安排的培训。
三、培训方式及内容
1、岗前培训:主要是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、发展战略、经营管理理念、规章制度、安全责任及所在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。通过岗前培训,使员工能够掌握公司的各种政策和行为规范,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知识,尽快适应工作和岗位。
3、在职培训: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,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,并建立培训记录。这些记录将作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。
2、对参训人员的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综合判定,评定结果可作为考核的重要根据。
四、索赔条款 (1)、公司根据需要外派培训人员时,需单独签定培训协议,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。
(2)、若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或调离公司,凡由公司出资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学习,在办理调离手续的同时,应偿付公司所支付的费用(包括培训费、工资、差旅费)。培训后,不满1年的离职者偿付100%,不满2年的离职者偿付80%,2年以上的离职者偿付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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